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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关于自主审核设置“人工智能”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公示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》(学位〔2017〕9号)、《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》(学位〔2018〕17号)及《武汉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》(武大研字[2018]30号)等文件精神,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,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整体规划,经计算机学院等单位组织申报、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、学校组织专家组论证,拟新增“人工智能”博士硕士学位点,现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2019年9月2日前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反映(联系人:李老师; 电话:027—68754152;邮箱:)。
研究生院
2019年8月23日
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的通知
清华大学2020年各院系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清华各院系博士生招生说明